仅凭一张采购单据能确定淮河医院使用手环的

北京市中科医院 https://m.39.net/disease/a_s7oekhn.html

CCTV1频道在“错位的人生”栏目中,医院的一张采购单据,这是想证明什么呢?医院92年没有“手环”吗?

这张单据只能说明年5医院采购了一批塑料手环,它只能说明这些问题,医院在这之前没有采购过手环,更不能证明医院没有使用过手环。你只找到了这一张单据,不代表事情就从这里开始的,医院的财务开支明细请出来,交给专业人士仔细核对,医院哪一年开始使用的手环,汴梁叔叔调查太不细致了,这么有社会影响力的事情,太不用心了,错过了名扬天下的好机会,当然,现在可能也可以“扬名天下。”

家国在84年的文件中就有要求使用手环,医院竟然直到年5月才开始使用,真的令人匪夷所思。医院医院在92年就已经使用了手环,医院你们为何不执行大妈妈的规定呢?

下面给大家展示一下,河南的热心网友的发文,都证实92年或者更早时候,河南其他城市都使用了手环,为何医院医院却独独不使用呢?而且,还是在申请上三甲以后,依然医院,你们的内心怎么能这么强大呢?

不光河南本地,就是全国其他地方,同期或更早时间都使用了手环,为何医院说他们没有呢?以“三常”推,只使用包被及包被上的圆牌作以区分婴儿是很难做到万无一失的,而且,出错率是非常大的,使用“手环”是非常简单有效的方式,有的地方还使用脚环,医院医院,你们这明显不够格啊?

最后,说没有手环的是谁?是医院以及他们的医护人员,他们都是涉事主体或者是利益相关人,他们的话可以采信呢?根本不能作为证据,能作为证据的是病历,是医院的财务记录,而这些当事人要求查看、鉴定都被你们拒绝了,为何?

医院到底92年有没有使用手环,还需要更深入的调查,应该有更加严谨的合理推理。借用何教授的话推,如果92医院大部分都使用了手环,而医院独独说自己没有使用,加上大妈妈的政策,是可以认定医院92年使用了手环的,是不是可以这样推?

(手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塑料环,包括布条类的,戴在手上用以区别婴儿的标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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