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医院对婴儿被人为调换欲说还休,背
二八换子事件目前的局面从表面上看,是分成许姚和郭杜两个阵营。那么,当年事件的发生地——医院,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对于某当事人病历中关键信息或丢失、或造假、或涂改的事实,医院真的认为这只是“管理混乱”吗?这么多的疑点下掏出一百多万赔偿他甘心吗?
最近,随着放到网上的多份病历被专业人士分析、还原,偷换的真相已经开始呼之欲出,此时,我们可以看到,病历的来源---医院,作为第三个阵营若隐若现。
因为网友所看到的的病历,除了两个当事产妇的以外,还有同期其他产妇的病历,医院自己放出来的,案件双方的律师都不可能拿到第三个人的病历。
这些病历起到什么作用呢?
对比。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把三份本来应该都被尘封近三十年的病历放在一起,虽然经过多次拍照,但是其中一份在颜色、格式上和其它两份的差异肉眼可见。
这些差异本不该有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医院心里应该非常清楚,能够把这么重要的证据放到网上意味着什么,会引来专业人士什么方向的解读。
其实这次发病历并不是医院第一次引导舆论。早在今年年初,姚策一方的案子二审结束时,代表该院的律师就在ft上公开表示:此事不排除人为因素。如果以后查明系人为,医院要追回赔偿款。
当时这个公开表态被央视播发,许多吃瓜群众开始对此事睁大了眼睛。在这个铺垫之下,不久之后李圣律师提出“偷换”说法,气急败坏的杜某扔下病重的姚策不管,穿着时髦的黄衣服来了一个多小时的直播,试图洗清自己,结果暴露出更多的假证疑点,从此彻底引爆网络,发觉被欺骗了的公众开始呼吁要彻查真相,强烈要求惩办内外勾结危害民众生育安全、生命安全的当事人员。
其实,如果我们倒着来翻有关该事件的公开报道,会发现这个图片,
这个采访是在20年夏天,姚策一方主打的官司一审开庭之前。这位工作人员披露,当年两个婴儿都没有注射第一针乙肝疫苗的相关记录。这位工作人员说话很含蓄,在当时“错换说”的背景下吃瓜群众可能听不出来其中的画外音,但是从事或熟悉医疗行业相关规定的人肯定会觉察出这里的问题:
相关医护人员对两个被互换的婴儿同时不执行国家关于普及乙肝疫苗接种的相关规定,这不是一般的反常。
从许敏这边来讲,如果是错换,在当时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许敏名下的婴儿本来应该注射疫苗的。其他健康产妇的婴儿都注射疫苗,唯独许敏的婴儿没有注射,而且这个婴儿恰好是一个调包了的、已经患上乙肝、注射疫苗已没有意义的婴儿。如果真是疏忽,这样精准的疏忽,恐怕只有上帝之手才能解释。
乙肝产妇这边,如果确为错换,她名下的婴儿也肯定会有疫苗注射记录:
如果她当时隐瞒患有乙肝,其名下的婴儿自会被当作健康婴儿注射疫苗;
如果她没有隐瞒,其名下婴儿会通过查脐带血来确认是否携带乙肝病毒,这时因疏忽所错换过来的郭威会被发现没有乙肝病毒,也会被注射乙肝疫苗。
既然没有注射记录这个结果,那么导致这个结果的条件(疏忽大意)就站不住脚。再说还有同村同族的护士亲戚专门连续七天值班保驾护航,却不给打关键的疫苗,这太违背常理。如果不是有难以言说的隐情,硬性地解释为“错换”,实在说不通为什么不打疫苗。
顶着这样一个天大问号的医院,自然不会心甘情愿地领下“管理混乱”这顶帽子。所以一审判决中提出要在对病历相关材料进行鉴定排除人为因素之后才能谈责任划定和赔偿,但是这一要求被原告律师以耽误时间、不利于姚策拿钱治病为由向fy建议不予采纳。
试想,假医院的诉求,先进行病历材料鉴定,就冲那份诡异的病历,能过得了叔叔这一关吗?这件事也许早就不是现在的局面了。
但是蹊跷的是,当时不但fy采纳了原告律师的建议,不对可疑病历进行鉴定,而且有疑点医院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划定不满,提出了上诉。在几个月之后的二审中,医院完全落到了下风,被判担责百分之百,而且精神赔偿高达40万,为河南省历史最高纪录。
医院所认定的那些疑点全部得到合理的解释,他们心服口服地认罚,那还会有律师“不排除人为因素、保留追回赔偿款的权力”这种公开表态吗?医院认为此事“荒唐”的描述吗?
这种表述说明,医院对此事的认识根本就不是担责划定比例多和少的问题,而是该不该担责的问题,甚至是事件性质是“minORxing”这一根本问题。
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近几天流出来的杜某和许敏在去年夏天的一个电话录音得到印证。当时杜某告诉许敏,医院赔偿抱太大希望,医院的态度不行,根本就不给他们和谈,所以赔不了多少钱的。
此话应该是实情。都开庭临近了,原告求着被告和谈,被告却不搭理,为什么?人家根本就怀疑你有鬼,凭什么要和你和谈?
那么,医院到底是什么时候觉察出疑点的?要从这个夏天接受的采访往前倒推多长时间?或者说,他们酝酿了多长时间才在媒体上公开表示怀疑?
图中说的节点是刚发现姚策dna问题医院的时候。据姚父回忆,医院后,医院让他在办公室等,他们去查病历,据他观察,医院应该在第一天就有结果了,就是不告诉他。到了第三天,医院让他去派出所报jing,让派出所帮着找(姚策亲生父母)。
图中这位叔叔说,医院报an,说家属怀疑孩子故意调换。
而实际上据许敏家人回忆,他们当时并没有谁谁都没有往故意偷换上想,否则不会有许敏“两家当成一家过”这样掏心掏肺的话语。
既然不是姚父许舅一方,那jing叔听到的“故意调包”主张者除了来报jing的医院自己还能有谁?
是医院在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判断,但是没有把这一信息告诉姚父和许家舅舅,而是假托家长之名,对jing叔说怀疑偷换。
由此可见,医院的第三天、甚至当天就对事情性质有了初步判断!毕竟同时段只有四个男孩出生,重点排查另外三家病历,甚至包括当面询问仍在职的主管医生王社莲。
既然确定报错的姚策在两岁半就查出乙肝,而许敏一家无一人患乙肝,那么大概率是被其生母经母婴传染,那就排查这三家里哪个产妇是乙肝患者。
如果病历上显示三个产妇都没有乙肝,那么是不是存在其中一人乙肝化验单造假的可能?
如果有,是哪一个?
这三份病历中哪一个有着太多不同寻常的诡异、巧合、不合理不合规?
医院具体做出了哪些调查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院方这个“有人故意调换”不是随便说出来的,没有确凿的证据他不敢这样对jing叔说。
医院并没有将发现的疑点告诉jing方,也没有把自己的判断告诉姚父许舅,而是把主要精力用到了找人。
这样遮遮掩掩,欲说还休,我们可以理解为肯定是有多方面的考量。
另外,随着此事的发酵,越来越多的势力加入其中,医院受到了某种压力。
当然,这只是猜测。医院自己出于什么样的考量,迫于哪一方的压力,不敢硬刚,只能吹风,只能说一半留一半,其中的苦衷只有他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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