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偷换,杜新枝或无罪,而淮河医院,无
错换人生案,纷纷扰扰刷屏了这么多天,似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错换”还是“偷换”真相水落石出,似乎有点太难。而知名律师潘克的加入,或许能给许妈和公众一丝希望,但这个烫手山芋,一切都不是那么的简单。
公众关心案件的焦点,也就是一切“后果”的根源,都莫非是对“换”的定性,若是“错换”,杜新枝或也是无辜,虽然,舆论和线索指向都倾向于“偷换”,但目前有关方面对案件还未定性。没定性,杜新枝等,就有时间或空间,抑或有条件蹦跶,也就是说,只有揭露和判定“偷换”,杜新枝才算有罪。
谈到这次5月8日的开庭,也是公众瞩目的焦点。但是,无论如何,所有的一切,还是应该基于“偷换”和“错换”,但是如果没能确定是“偷换”,在杜新枝不知情的情况下,郭威要求杜新枝道歉,包括对姚策的抚养费、治疗费等赔款,似乎就显得有点没有理由和依据。话说,姚策养父母养了姚策,郭威养父母同样也养了郭威啊,这抚养费算什么。即便是给郭威的治疗费,如果不能确定是“偷换”,许敏等对其索赔,应该也很难。
杜新枝到最后,也自然不会如愿以偿,更让它想不到的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郭威携妻儿和许敏一家团聚,而且还由此带来不少的舆论影响,我想,她绝对好过不到哪儿去。
而对“医院”侵权责任起诉,是很好的切入点。不论是“错换”还是“偷换”,河南大学医院都是责无旁贷的,都是有很大错误的,不管是管理混乱,工作不严谨,还是“助纣为孽”,都应该承担必要的责任,并为之付出成本。
而在在庭审现场,这次医院出庭的是一位院长和一位律师,居然一位证人都没有带。那么,医院方面,为什么不让更多的人出来走两步,包括其相关涉事人,比如当时的医护工作者,尤其是郭希志和当时主管医师,是不是更该出来走两步?躲着藏着,到底算怎么回事?
如果不是“偷换”,即便是许敏建议郭希宽和郭希志做DNA,且有一定的亲戚关系,又如何?他们之间的DNA确定为亲戚,和“偷换”也不一定有直接或必然关系。所以,若“心里无鬼”,医院油套管医护工作者,都应该给大家“讲明真相”,而不是不敢应声。
然而,我相信,随着许敏、郭威,尤其是潘克律师的助力,而且有爆料关键人物“志姑姑”照片的曝光,相信更多有间接或直接关系的当事人、目击者会出现在公众的聚光下,想不出来都不行。错换中,医院涉事操作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偷换,他们“助纣为孽”就更不可饶恕了。
若杜新枝“可恨”,医院没有阻止“可恨”的行为,并且成就“恶果”,更让人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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