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为经济发展做

  6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财经)记者提问:最近我们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制定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具体举措。《通知》对近年来环评领域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的有效举措进行系统集成,提出一批创新举措,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批效率。

  《通知》以改革试点方式提出环评审批方式新举措:

  一是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这个“捆”主要针对具有同质性、关联性的一类建设项目,既可以由建设单位来“打捆”,将同一类建设项目编制一个环评文件,一并报批;也可以由审批部门来“打捆”,将同一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统一组织评估、审查,从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二是取消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项目环评审批和总量指标挂钩。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小,这类项目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三是规划与项目环评统筹推进、压茬审查审批。对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环境影响简单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项目,规划环评审查可与项目环评审批统筹推进,压茬办理,最大程度地为项目推进节省时间。

  《通知》发布以来,我部已批复引江补汉工程、北沿江高铁上海至合肥段、海则滩煤矿等水利、交通、煤炭等行业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3项,涉及总投资超过亿元。其中,对于近期拟开工的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3个重大水利工程,我部提前介入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创新机制优化审查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加快审批进度,在审批时限内提前完成了相关批复,为工程开工创造了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实,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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