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医院为什么在发放出生证明上,区别对待
医者仁心,医院做到了吗?在对待许女士和杜女士的态度上,为什么有着这么大的区别,是因为当事人有亲戚的关系吗?还是因为有特殊的需要呢?
出生证明医院是不是应该按照规定,医院生产的产妇,医院给出生证明,还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还有可以不给出生证明的特殊情况吗?在给许女士和杜女士发出生证明上,医院是严重的双标,而且,让人匪夷所思,不能理解。
按照杜女士的自己的说法,医院是要给她发出生证明的,但是,杜女士自己没有要,这至少说明,医院知道自己是应该给当事人发出生证明的,这是规定动作。可是,杜女士不要,医院就可以不给吗?医院至今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到底给杜女士出生证明没有?总不至于她不要,你们就不给了吧?在一审二审中,一再地提及计生政策严厉,那么,杜女士拿着农村头胎准生证进到医院生产,你们不该对应发一张出生证明吗?不发这张出生证明,留在手里还有其他用处吗?
杜女士的行为也是很奇怪,医院要给她发一张92年的出生证明,她却推辞不要,反而自己想尽办法,甚至不惜违法,去办一张假的95年的出生证明,是假的比真的好用吗?办假的不违法吗?有真的为什么不拿着呢?办假的还要求人,还要托关系给孩子上户口,用真的出生证明上户口不是更容易吗?
医院确实给了许女士一张出生证明,但是,这是一张过期作废的出生证明,医院为什么要留着真的出生证明不给许女士呢?医院给杜女士出生证明,人家不要;许女士要,他们又给了人家一张假的出生证明,这是什么操作呢?难道许女士要求要一张假的出生证明了吗?对于为什么给一张过期作废的出生证明,医院对此并没有解释,也没有任何说明,这算是什么意思呢?
从医院区别对待杜女士和许女士的态度上,我们能感觉到,医院不想给当事人真的出生证明,如果杜女士要的话,会不会也给一张过期作废的出生证明呢?医院是想把所有的出生证明都留下来吗?是不是还有其它的用途呢?能有什么用途呢?医院可是一下子被盗了几千份出生证明,这说明有人想要这个出生证明,应该值不少米吧?
医院的杜女士和许女士,她们得到的照顾却不相同,一个给出生证明推辞不要。另一个想要,却被给了一张过期作废的出生证明,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医院为什么不出来做个说明呢?这一点是不是很让人不解?医院这些个操作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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