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NO1淮安淮河岸边庭审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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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淮河岸边庭审“采砂大盗”
——淮安清江浦检察公诉盗采洪泽湖水域湖砂案
承办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
01案情故事
烟波浩渺的洪泽湖,是淮河流域主要调蓄湖泊,千年来它以丰富的物产哺育着数百万的百姓,为了保护“母亲湖”的生态与堤防,也为了湖畔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年开始,洪泽湖水域被列为禁止采砂区域,但湖底优质黄砂资源的巨大利润仍然引来不法分子垂涎。沈益钢、王泽龙、苏庆兵等人就是其中的一批。自己没有采砂船,他们就从安徽找来采砂船到淮河盱眙段非法采砂,为防止被江苏、安徽两地河道、水务部门查处,王泽龙和沈益钢还分工负责企图协调与管理部门及群众的关系。沈益钢与王泽龙先后找了5条安徽采砂船,短短10天时间,9名嫌疑人就在淮河航道盱眙鲍集段非法采砂共计吨,直接造成矿产资源损失59万余元。
年12月,沈益钢等人的犯罪行为被盱眙县巡逻民警发现而案发,年9月清江浦区检察院对之提起公诉,年5月25日,沈益钢、王泽龙、苏庆兵等9人均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四个月等刑罚,并处罚金4万元到5千元不等罚金。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02
履职看点
该案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黄国梁检察长审查办理,并在案发地出庭支持公诉,为凸显案件带来的破坏性,该院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并邀请矿产资源方面的专家出席法庭由其对相关领域的知识进行详细的讲解,更加生动、形象地向法庭及旁听群众展示证据、宣传法治。
庭审前检察机关在余人旁听的现场设立了打击非法采砂法治宣传点,发放检察长寄语百余份,引导当地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采砂对淮河的危害性;庭审结束后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案发地现场勘查等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做法,向社会公开,让检察工作“接地气”、“入民心”。
图为淮河岸边的法治宣传点
建议对9名被告人科以刑罚的同时非法采砂所造成的环境损害作出相应修复补偿,得到法庭采纳,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了大型的生态修复活动,一次性向案发地水域投放了万尾鱼苗。
图为检察官放生鱼苗
03
社会影响
“碧水清山就是金山银山”,清江浦区检察院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庭审开到淮河边,组织现场说法,专家释法,环境修复,引起了中央电视台、江苏城市频道、新华日报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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