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公告编号:临-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年5月10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5元/股,最低价为2.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年3月31日、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年5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5元/股,最低价为2.2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公告编号:临-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安徽辖区上市公司年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参加由安徽证监局指导、安徽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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