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70余万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原纪委书
12月14日下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俊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张俊利用其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安徽淮化股份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审理中,张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真诚认罪、悔罪的表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张俊当庭表示不上诉。
张俊简历
张俊,男,汉族,年3月出生,安徽濉溪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年7月参加工作,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9--.07淮南矿业学院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07--.03刘桥一矿机电科技术员
.03--.09刘桥一矿机电科副科长
.09--.02刘桥一矿副总工程师
.02--.12皖北矿务局任楼煤矿副矿长
.12--.12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
.12--.04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矿长
.04--.05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05--.03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03--.12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2--.12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12--.09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09--.10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潇湘晨报综合安徽纪检监察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z/3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