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原纪委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报道,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俊(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张俊在担任皖北煤电集团任楼煤矿代矿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淮化集团董事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业务、合作项目以及保持业务关系、顺利结算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张俊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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